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汉阳区异地身份证办理点

来源:客图财经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需预约。居民办理身份证的,应当由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申请前先进行挂失申报。 未满16周岁公民的,监护人应当陪同。受理地点: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各派出所 汉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团结街380号。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汉中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严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2、严格居民身份证申领程序,确保居民身份证质量。对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及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审查申请人本人实际情况与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公民身份号码编码册、人口信息系统登载的内容是否一致,切实做到“五统一”后予以受理。各县分局要认真审核派出所报送的信息,切实作好签发工作,确保制证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登载信息的一致性。对不合格的制证信息要由派出所及时清理,重新上传制证。要规范二代证领取交接登记手续,减少和杜绝发放过程中的丢失。

第2种观点: 在汉中市办理身份证,居民应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指定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具体的办理地点可能会根据汉中市的行政区划和公安机关的设置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居民在前往办理前,先通过汉中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或拨打当地的公安服务热线获取最新的办理地点信息。身份证是中国公民的法定身份证明,其办理地点通常设在居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汉中市居民在办理身份证时,需要到指定的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派出所,以便完成相关的申请、审核、拍照、指纹采集等流程。办理身份证的具体流程为:1、申领人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3、缴纳工本费;4、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综上所述,汉中市居民在办理身份证时,应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指定的派出所,并建议事先查询最新的办理地点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第3种观点: 汉中市居民办理身份证的要求:本人携带户口簿到受理点申请领取,丢失前需挂失申报。未满16周岁需监护人陪同。受理地点:汉台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律分析无需预约。居民办理身份证的,应当由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申请前先进行挂失申报。未满16周岁公民的,监护人应当陪同。受理地点: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各派出所汉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团结街380号。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拓展延伸汉中政务大厅的身份证预约服务如何操作?汉中政务大厅的身份证预约服务操作非常简便。首先,您可以通过政务大厅的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入预约系统。在预约系统中,选择身份证预约服务,并填写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预约日期等。系统会自动显示可用的预约时间段,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的时间。确认预约后,系统会生成预约号码并发送给您,同时可以打印预约凭证。在预约日期当天,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预约凭证前往政务大厅,按照指引完成相关手续即可。请注意,提前到达以确保顺利办理。如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政务大厅的客服热线进行咨询。结语方便快捷,无需预约。居民办理身份证,携带户口簿前往受理点申请领取。丢失需先挂失申报。未满16周岁需监护人陪同。受理地点: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各派出所汉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团结街380号。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政务大厅提供身份证预约服务,操作简便。通过官方网站或APP进入预约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适合的时间。确认预约后,系统生成预约号码,携带有效证件和预约凭证前往政务大厅办理手续。如有疑问,请联系客服热线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汉中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严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2、严格居民身份证申领程序,确保居民身份证质量。对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及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审查申请人本人实际情况与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公民身份号码编码册、人口信息系统登载的内容是否一致,切实做到“五统一”后予以受理。各县分局要认真审核派出所报送的信息,切实作好签发工作,确保制证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登载信息的一致性。对不合格的制证信息要由派出所及时清理,重新上传制证。要规范二代证领取交接登记手续,减少和杜绝发放过程中的丢失。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需预约。居民办理身份证的,应当由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申请前先进行挂失申报。 未满16周岁公民的,监护人应当陪同。受理地点: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各派出所 汉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团结街380号。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汉中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严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2、严格居民身份证申领程序,确保居民身份证质量。对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及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审查申请人本人实际情况与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公民身份号码编码册、人口信息系统登载的内容是否一致,切实做到“五统一”后予以受理。各县分局要认真审核派出所报送的信息,切实作好签发工作,确保制证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登载信息的一致性。对不合格的制证信息要由派出所及时清理,重新上传制证。要规范二代证领取交接登记手续,减少和杜绝发放过程中的丢失。

第2种观点: 在汉中市办理身份证,居民应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指定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具体的办理地点可能会根据汉中市的行政区划和公安机关的设置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居民在前往办理前,先通过汉中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或拨打当地的公安服务热线获取最新的办理地点信息。身份证是中国公民的法定身份证明,其办理地点通常设在居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汉中市居民在办理身份证时,需要到指定的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派出所,以便完成相关的申请、审核、拍照、指纹采集等流程。办理身份证的具体流程为:1、申领人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3、缴纳工本费;4、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综上所述,汉中市居民在办理身份证时,应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指定的派出所,并建议事先查询最新的办理地点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第3种观点: 汉中市居民办理身份证的要求:本人携带户口簿到受理点申请领取,丢失前需挂失申报。未满16周岁需监护人陪同。受理地点:汉台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律分析无需预约。居民办理身份证的,应当由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申请前先进行挂失申报。未满16周岁公民的,监护人应当陪同。受理地点: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各派出所汉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团结街380号。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拓展延伸汉中政务大厅的身份证预约服务如何操作?汉中政务大厅的身份证预约服务操作非常简便。首先,您可以通过政务大厅的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入预约系统。在预约系统中,选择身份证预约服务,并填写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预约日期等。系统会自动显示可用的预约时间段,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的时间。确认预约后,系统会生成预约号码并发送给您,同时可以打印预约凭证。在预约日期当天,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预约凭证前往政务大厅,按照指引完成相关手续即可。请注意,提前到达以确保顺利办理。如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政务大厅的客服热线进行咨询。结语方便快捷,无需预约。居民办理身份证,携带户口簿前往受理点申请领取。丢失需先挂失申报。未满16周岁需监护人陪同。受理地点: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各派出所汉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团结街380号。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政务大厅提供身份证预约服务,操作简便。通过官方网站或APP进入预约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适合的时间。确认预约后,系统生成预约号码,携带有效证件和预约凭证前往政务大厅办理手续。如有疑问,请联系客服热线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汉中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严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2、严格居民身份证申领程序,确保居民身份证质量。对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及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审查申请人本人实际情况与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公民身份号码编码册、人口信息系统登载的内容是否一致,切实做到“五统一”后予以受理。各县分局要认真审核派出所报送的信息,切实作好签发工作,确保制证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登载信息的一致性。对不合格的制证信息要由派出所及时清理,重新上传制证。要规范二代证领取交接登记手续,减少和杜绝发放过程中的丢失。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需预约。居民办理身份证的,应当由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申请前先进行挂失申报。 未满16周岁公民的,监护人应当陪同。受理地点: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各派出所 汉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团结街380号。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汉中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严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2、严格居民身份证申领程序,确保居民身份证质量。对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及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审查申请人本人实际情况与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公民身份号码编码册、人口信息系统登载的内容是否一致,切实做到“五统一”后予以受理。各县分局要认真审核派出所报送的信息,切实作好签发工作,确保制证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登载信息的一致性。对不合格的制证信息要由派出所及时清理,重新上传制证。要规范二代证领取交接登记手续,减少和杜绝发放过程中的丢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需预约。居民办理身份证的,应当由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申请前先进行挂失申报。 未满16周岁公民的,监护人应当陪同。受理地点: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各派出所 汉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团结街380号。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汉中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严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2、严格居民身份证申领程序,确保居民身份证质量。对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及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审查申请人本人实际情况与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公民身份号码编码册、人口信息系统登载的内容是否一致,切实做到“五统一”后予以受理。各县分局要认真审核派出所报送的信息,切实作好签发工作,确保制证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登载信息的一致性。对不合格的制证信息要由派出所及时清理,重新上传制证。要规范二代证领取交接登记手续,减少和杜绝发放过程中的丢失。

第3种观点: 在汉中市办理身份证,居民应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指定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具体的办理地点可能会根据汉中市的行政区划和公安机关的设置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居民在前往办理前,先通过汉中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或拨打当地的公安服务热线获取最新的办理地点信息。身份证是中国公民的法定身份证明,其办理地点通常设在居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汉中市居民在办理身份证时,需要到指定的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派出所,以便完成相关的申请、审核、拍照、指纹采集等流程。办理身份证的具体流程为:1、申领人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3、缴纳工本费;4、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综上所述,汉中市居民在办理身份证时,应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指定的派出所,并建议事先查询最新的办理地点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武汉可以办异地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十条准则》 第一条 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一)居民户口簿;(二)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三)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

第2种观点: 武汉办理异地身份证的地点:各地公安机关在各县(市、区)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分局)户政办理大厅或城关等地派出所设立了144个居民异地受理点1、在服务窗口统一放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标识牌,负责办理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2、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从7月1日起不再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业务,群众可就近到武汉市异地受理点办理。未确定为异地受理点的公安派出所,目前只负责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上述地区人员符合哪些条件即可在武汉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户籍在上述省、市,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1、持有《武汉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2、申请人持有居民户口簿或原居民身份证,且在本市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的;3、在我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且在本市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的;4、持有在本市居住证明,包括:本人房屋产权证明、出租屋租赁合同、亲戚朋友提供居住房屋的证明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且在本市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的;5、持有本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3种观点: 可以补办异地可身份证。具体如下:1、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2、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流程是什么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流程如下: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5、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