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法律依据:
《北京市转发市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意见的通知》 二、关于夫妻投靠落户问题 夫妻分居的外地一方年满45周岁,且结婚已满10年,可以投靠在京一方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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